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
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
發(fā)布日期:2023-08-02|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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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告

第一〇二號

《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23年7月27日修訂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8月2日

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

(1999年8月24日深圳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qū)消防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09年9月24日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訂根據2017年10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qū)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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