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的通知
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4-11-2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依法保障和規(guī)范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2024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現(xiàn)予印發(fā),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4年11月26日

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和規(guī)范檢察機關開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 ……
繼續(xù)閱讀(剩余:89.86%)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1373920250512N
? 2003-2025 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wǎng)安備510190020016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