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9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已經(jīng)2024年9月18日國務院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總理李強
2024年9月3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加強和規(guī)范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以下簡稱出口管制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對兩用物項的出口管制,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兩用物項,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軍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軍事潛力,特別是可以用于設計、開發(fā)、生產(chǎn)或者使用大規(guī)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