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21-12-1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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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財規(guī)[2021]14號

省直各有關部門、機構和單位,各市(州)、縣(區(qū)、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4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財政廳對2014年10月14日起施行的《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制定了《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zhí)行。

財政票據管理是構建法制社會公共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單位財務監(jiān)督、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保護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掇k法》貫徹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總要求和現代財政制度,適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實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形勢與任務,對財政票據管理的總體要求和財政票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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